l、擔負客戶門衛、巡邏、守護、安全技術防范服務等任務。勸阻、制止擾亂客戶治安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客戶的正常生產和經營,保護客戶、人民群眾生命及財產的安全。
2、抓獲犯罪嫌疑人立即扭送到單位保衛部門或公安機關;發現可疑人員應主動前去盤查;發現隱患,一要及時采取措施,二要立即上報,以免造成重大損失。
3、發現火險或其他治安災害事故,要及時采取有力措施,排除故障或險隋,并立即上報。為了更好地配合公安機關工作,對刑事或治安災害事故現場要采取有效措施進行保護。
4、安全技術防范服務可以查驗出入值勤區域的車輛、物品的有關手續。
5、對現行違法犯罪行為應當及時制止。犯罪嫌疑人有行兇報復等危及人身安全行為的,保安員有對其采取制服措施的權利,實行正當防衛。但正當防衛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必須是針對不法侵害行為;(2)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3)必須是針對實施不法侵害的本人實行正當防衛;(4)正當防衛不應超過必要限度。
6、保安人員要主動向公安機關反映治安隋況和信息,支持和配合公安機關依法辦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者妨礙公安機關和其他執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
7、完成客戶及公司臨時交辦的其他臨時保安服務。